问题:
[不定项选择题]
2015年,甲乙丙丁投资设立天茂有限责任公司,甲以现金出资50万元,乙以劳务作价出资30万元,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,丁以信用作价出资20万元。2016年,天茂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一处房屋(价值210万元)作抵押,分别从A银行和B银行贷款100万元。天茂有限责任公司与A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,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;与B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,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。后因天茂有限责任公
A、甲的出资合法
B、乙的出资合法
C、丙的出资不合法
D、丁的出资不合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