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会计考试 > 注册会计师

问题:

[多选题] 甲、乙、丙、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,甲、乙为普通合伙人,丙、丁为有限合伙人。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,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( )。(2010年)

  • A 经乙、丙、丁同意,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
  • B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,即使甲、乙均不同意,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
  • C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,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,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
  • D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,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,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
  • 参考答案:
    A,B,D

      参考解析

    (1)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,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(选项A正确),这是《合伙企业法》的强制性规定,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(选项C错误);(2)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,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(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,选项D正确),没有约定的,有限合伙人可以其财产份额出质(选项B正确)。

    试题来源参考:

    公众号搜题更便捷

      扫码关注题大师公众号

      文字、语音、截图都可搜题

      亿级题库 秒出结果

    相关题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