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资格考试 > 法律职业资格

问题:

[多选题] 张三与李四共同抢夺,李四因情节轻微,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。李四在开庭审判时,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。审理该案的审判长胡某是被害人的姐姐,受法院聘请对被盗文物价值进行鉴定的王五是被告人的表弟。本案的审判长赵六,是刚从本市检察院调至法院,他在检察院工作期间进行本案的审查起诉。则本案中,哪些人应当回避?( )

A、李四

B、胡某

C、王五

D、赵六

参考答案:

B、胡某

C、王五

D、赵六

  参考解析

试题来源参考:

公众号搜题更便捷

    扫码关注题大师公众号

    文字、语音、截图都可搜题

    亿级题库 秒出结果

相关题库

●    导游资格 ●    国家秘书资格 ●    计算机应用基础 ●    基础会计学 ●    人力资源 ●    证劵从业 ●    法律职业资格 ●    社会工作者 ●    期货从业资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