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资格考试 > 法律职业资格

问题:

[单选题] 张某和李某分别是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,在一审过程中,双方在立案后自行商定举证期限定为10天,并且得到了审理法院的认可。结果10天就要期满,原告张某发觉案件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容易,遂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10天,得到了法院的批准。20天将至,被告李某又向法院提出,时间太短,为了寻找新的证据线索,请求法院准许再延期10天。对此,法院应该如何处理?

A、举证期限不能一延再延,应不予准许

B、被告在第一次10天将至之际并未提出延长举证期限,现在提出不应准许

C、如果理由适当;法院还是可以准许被告的请求,延长举证期限

D、虽然司法解释规定了举证期限可以延期两次,但是指同一当事人,所以不应准许被告的请求

参考答案:

C、如果理由适当;法院还是可以准许被告的请求,延长举证期限

  参考解析

试题来源参考:

公众号搜题更便捷

    扫码关注题大师公众号

    文字、语音、截图都可搜题

    亿级题库 秒出结果

相关题库

●    导游资格 ●    国家秘书资格 ●    计算机应用基础 ●    基础会计学 ●    人力资源 ●    证劵从业 ●    法律职业资格 ●    社会工作者 ●    期货从业资格